我在办案过程中,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男人有两种恶习一旦沾染上是很难改变的,一个是出轨,一个是家暴。这两样一旦有第一次,哪怕男人写保证书,承诺净身出户都没用,往往还是会再范。我现在想借“11.25国际反家暴日”跟大家谈谈如果遭遇了家暴该怎么办?
家庭暴力行为的隐蔽性、对象的特殊性和手段的多样性,家庭暴力问题始终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难题,遭受的家暴的妇女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摆脱暴力环境。正因为此,其实家暴越来越受到相关专业人士的关注。
什么是家暴?
家暴全称家庭暴力,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,以殴打、捆绑、禁闭、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、精神、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。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,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,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。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、婚姻、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,如丈夫对妻子、父母对子女、成年子女对父母等,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,有些中老年人、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。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、重伤、轻伤、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。
家暴的救济措施有哪些?
1. 可向妇联等社会组织求助。
比如在广州,广州市妇联“爱我家”反家庭暴力深度服务项目日前就正式落地,该项目从个案跟踪、家庭辅导、互助成长、妇女工坊等方面开展服务,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有效帮助。
在各地的团委还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,也可为未成年人提供遭受家庭暴力的庇护等服务。
2. 可向法院申请家暴禁止令。
家暴禁止令,其实也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。例如著名的“李阳离婚案”中,原告KIM就向朝阳区法院递交了“人身保护令”申请。
禁止令的内容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、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;禁止被申请人骚扰、跟踪申请人,或者与申请人或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;甚至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的住处、学校、工作单位或其他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内活动。
3. 可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根据《婚姻法》的有关规定:实施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,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,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、调解。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,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,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应予以劝阻;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。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,受害人提出请求的,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五条 :"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:(一)虐待家庭成员,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;"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。但前提是被虐待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。
其实现在社会对遭遇暴力的家庭成员的保护是全方面和立体的,如果不幸遭遇到家暴,隐忍是最不可取的,这并换不来永久的安宁和感情,反而有可能害了对方。因为正如我开篇所讲,家暴的人就像瘾君子,如果第一次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,他(她)是不会警醒的,只会变本加厉,最后酿成的苦果却要双方来吞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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