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淘宝店铺能否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表现形式在离婚中予以分割呢?
个人开办的淘宝店铺,店铺的价值体现在信用度和客户群,网店的信誉是店主花费了大量的时间、精力,倾注了大量的劳动积累而成,虽然其信用和服务高度依赖店主本人,但网店的信誉体现了一定的商业和市场价值。比如淘宝网的皇冠店,就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,这正如现实的“百年老店”一样,应当被视为店主的财产,而且还是可以持续带来收益的财产。
依据婚姻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;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淘宝店铺可以归为第五项共同财产在离婚中予以分割。
二、淘宝店铺应当如何进行分割呢?
淘宝网明确规定店铺不得转让,也就是说在离婚时,只有夫妻中实际经营店铺的一方可以取得店铺的经营权,而另一方仅能获得一定的补偿。
那么如何对淘宝店铺的价值进行评估,又如何公平公正的进行分割呢?
传统实体店只要评估店铺、房租、装修、存货等因素就可以大致估算出它的价值。而淘宝店一般都是由店主自己在家经营,无需房租和装修,极少数大店才会租赁专门的办公用房,唯一能够具体物化的可能就是存货了。在网络交易中,买家一般以卖家的信用度及店铺等级、其他买家的评价作为参考标准,通常这几个指数高的店铺,其销售也相对火爆。
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于传统业务有成熟而且相对客观的评估规则,虽然淘宝网也存在10余年,但大多数评估人员由于对电子商务的了解有限,加之网店的经营往往并不像传统业务那样正规,因些对网店的价值认定很难做到完全准确。不过笔者认为,以下因素应当被考虑:经营年限、日平均交易笔数、年平均销售额、信誉度、店铺等级、客服人数、买家评价等。这些考核数据高的店铺,其估价也相应提高;考核数据低的店铺,其估价也相应降低,并可依据淘宝店的阶段性等级划分对其价值也进行相应的阶段划分。相信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,对淘宝店铺的评估会更加具有公信力。
在确定了店铺的价值后,接下来的工作就相对简单了,就是取得店铺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作价补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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